2011年以来,冠华股份为准备再度冲关IPO,于2011年8月开始清理股权,
新洲投资以每股3.80元的价格收购了凌薏投资等10家股东的合计18.01%的股
权。但是,冠华股份恶习未改,2011年9月,冠华股份又进行股权转让及增资,
共引入方冠投资、小荷投资、君隆投资和谐盛投资8家股东,而这些公司又都是
高管控制的企业。
最近,有业内人士表示明确指出: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要进一步
弱化行政审批,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笔者认为,其中的诚信约
束是关键约束。为在市场形成诚信约束,首先要规范和要求发行人讲诚信。对于
毫无诚信的拟上市企业,理应将其拒之于市场大门之外,如果让冠华股份堂而皇
之进入市场,股市就将成为不讲诚信者的天堂,新股发行制度也难有丝毫改进。
首先,应规范和要求券商等中介机构讲诚信。承销商对发行人的过度包装或
吹捧,也是形成新股发行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中石油被吹捧为“亚洲最赚
钱公司”,有此光环在身,上市之初定位畸高,由此几乎套牢了首日买入的所有
投资者,却让打新者赚得盆满钵满。后来,吹捧之词屡出新花样,诸如承销商创
造出来的所谓“细分行业龙头”一词,使得海普瑞等上市首日股价高企,露出原
形后只能走向漫漫价值回归之路。因此,对券商等中介机构对投资者昧良心的不
讲诚信行为,也理应予以严格限制和处罚。
其次,应规范和要求基金讲诚信。基金作为重要的询价对象,在创造新股发
行价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基金治理制度漏洞,使得基金管
理人并没有对基民诚信相待,基金虽然处于买方阵营,但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少
其实在为发行人卖方捧场服务。
最后,证券监管部门自己也要讲诚信。对于在新股发行方面,更要与发行人
保持利益绝缘。要推进阳光作业、制定严格回避制度,带头讲诚信、带头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