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营销选手为了吃饭而营销,业余营销选手为了营销去吃饭。这是职业营销选手与业余营销选手的第17个区别。
27天营销训练营的主张:商业社会,不做营销职业也许是一种幸福,但不懂职业营销,一定是人生最大的遗憾。业余营销选手把自己销售掉,职业营销选手把自己营销出去。一个人选择了营销这个职业,做一个职业营销选手是不二的选择。企业的营销不缺少卓越的战略,企业的营销更不缺少优秀的策略,企业营销真正缺少的是把战略和策略变为现实的职业营销选手。就算成为一名职业营销选手,其实也没有什麽好兴奋的,做一个职业营销选手本来就是营销者的天职。
营销人员在销售任何产品之时,应该向消费者传播一种主张、一种忠告、一种承诺,告诉消费者购买产品会得到什么样的好处;这种战略和策略应该是竞争对手无法提出或未曾提出的,应该独具特色;同时也应该以消费者为核心,易于理解和传播,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有一家卖梳子的商人招聘营销人员,要的是特殊营销员,任务是把梳子卖给和尚,最后只有三个人应聘。梳商向这三个人交待:“以十日为限,届时各自将销售成果报我。”十日期到。梳商问A:“卖出几把?”答:“一把。怎么卖的?”A 述说了历尽千辛万苦,饱受众僧追骂责打,在下山途中见一小和尚晒着太阳,使劲挠又脏又厚的头皮,他灵机一动,递上梳子,小和尚一用满心欢喜,于是买下了。梳商又问B卖了多少,B说卖了10把,问怎么卖的,B说他到一座高山古寺,由于山高风大,进香者头发都被吹乱。B找到寺院住持,说蓬头垢面是对佛的不敬,应在每座庙的香案前放把梳子,供善男信女们梳理鬓发。住持采纳了B的建议。此山共有10座庙,于是卖出10把。梳商又问C:“你卖出多少把?”答:“1000把。”梳商大惊:“怎么卖的?”C说他来到一个深山古刹,朝圣者如织,施主络绎不绝,香火极旺。C对住持说,凡来进香朝拜者都有一颗虔诚之心,宝刹应有所回赠,保佑其平安吉祥,“我有一‘积善梳’,可作赠品。”住持大喜,不仅厚待 C,且买下千把,“积善梳”留赠施主与香客。
职业营销选手知道营销是一碗青春饭,没有可能自己四十岁的时候还去做区域经理,职业营销选手没有用某个产品造福人类的理想,更没有朋友遍天下的志向,职业营销选手营销就是为了吃饭,做营销钱不是一年赚的,但全家人天天都要吃饭。业余营销选手潇洒的多,常常为了达成营销去请别人吃饭,业余营销选手始终质疑:连饭都不请酒都不喝,那能算做营销吗?业余营销选手认为请客吃饭是营销的基本功,那些以营销为借口,经常出没在餐厅酒吧的人十之八九都是业余选手。职业营销选手营销为了吃饭,当一个人为了吃饭而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他会怎样做?民以食为天,职业营销选手把营销看做自己的天。
27天营销训练营箴言:营销是一个低门槛但高难度的职业,业余营销选手无知者无畏,表面看起来往往比职业营销选手表现的更职业;职业营销选手胸有成竹步步为营,经常有意无意的表现非常业余。人生是一场马拉松式的竞争,营销是一场拳击式的竞争。业余营销选手打带护具的业余比赛,职业营销选手打没有护具的职业联赛。做一个职业营销选手,如果你连27天都不愿意付出,你永远都只能做一个业余营销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