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客人扔掉的食物带走遭开除
47岁的六合妇女李红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当了4年的洗碗工。3个月前,她留下了客人吃剩的一些废弃食物,想给正在读大学的儿子补养身体,却被以盗窃酒店财物为由开除了。
酒店回应称:扔掉的东西是酒店的耗材。
律师称:带走的食物是客人付过款又不要的东西,所有权不是酒店的了,酒店不能拿来再出售,只是代为处置而已。所以说洗碗女工涉嫌盗窃不成立。再说如果盗窃,酒店应当报案。
多数网友认为,这是新时代的“早春二月”。很多人感叹: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我认为酒店回应过于简练了,当然不排除酒店的管理理念在一篇文章里不容易说清楚,所以只有简化掉。
看待这件事情,我看也有世界观问题,也有法律意识问题。
李红人老实,也能吃苦。再找一份相当的工作也不难。可三个月以来,她一直很窝心。她就此向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立即指派法援律师居志刚代理她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一案。
居律师告诉记者,酒店的“盗窃”一说,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如果认为她盗窃,就应当报警,由公安来认定盗窃事实。再者,她准备拿走的,是客人已经付过钱的剩余食品,所有权是客人的。酒店只是代为处置。现在再把这些食品认定为酒店财产,也不合理。难道说她不留了,酒店就会收回再售吗?”
从情理上来讲,居律师也认为,员工见到尚能食用的食物,不忍倾倒,是很正常的心理。一般小酒店饭馆之类的做法,有些甚至是分给员工来食用。这也符合绝大多数老百姓的生活习惯。现在,该酒店竟为此开除了李红,居律师认为是小题大做。
其实,依赖企业的检查制度,依赖对企业文化的宣传,这种担心显得不太必要。比如,酒店可以把剩菜放在一个集中区域,让员工自行带回家。尊重是相互的,尽管可能会出现一些没有道德底线的员工,但人们应该更相信善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