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初来咋道,请多多指教!
我的个人资料
日历
我的最近文章
我的文章分类
最新评论11
我的好友
我的博客信息
总访问量:201352
文章数:686
评论数:0
订阅我的博客:
我的文章
隐孕族的上班苦恼 (2011/12/17 14:06:00)
 
“隐孕”是指女员工为避免因怀孕而影响自己的事业进程,隐瞒自己怀孕的情况,仍像正常人一样在工作。而“隐孕”是继“隐婚”之后女职工为保留自己的工作不得不采取的又一无奈之举。
佳萱是就职于广州一家私人培训机构的一名职场新人,一年多前刚进入公司时,公司老板就明确告诉她,两年之内不允许怀孕。当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之后,怕公司会借此辞退自己,只好强忍着生理反应,跟往常一样工作,以将这种可能尽可能地延后。佳萱的做法并不是杞人忧天,曾在北京某科技企业就职的小李就是因为怀孕被公司辞退的。在初进公司时,公司也规定两年之内不能怀孕,已婚的她为了进入公司,接受了这一条款。但入职不久,她怀孕了,“隐孕”一段时间之后,被公司发觉,公司遂以“不符合公司用人制度” “欺诈”为名将她辞退。
 
做出类似“两年之内不能怀孕”这样的规定的用人单位,不仅局限于私企、外企。北京某学校的王老师告诉记者,当年她应聘时,许多国家事业单位性质的学校都将“三年之内不能怀孕”作为招聘条件。当时,她身边的很多同学为了进入到事业单位系统,不得不接受这样的条款,而一些已婚同学工作之后都战战兢兢,一旦怀孕,做一名“隐孕族”成为她们无奈的选择。
 
用人单位类似“两年之内不准怀孕”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更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而以 “违反公司用人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如果公司因为女职工怀孕而寻找其他理由变相辞退,建议女职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阅读数:653
评论数:0

文章评论以下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品牌总网的观点或立场

·还没有评论!
共有0条记录 首页 上页 下页 尾页 0/0页 10条记录/页
发表评论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严禁恶意评论和垃圾评论

匿名登录名:    密 码:   没有帐号?马上注册
内 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