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这几年的发展可以用神速来形容。卖家蜂拥而上,省了店面的钱,还省了税款。几乎很多实体店,人们进去看了东西后,都会不自觉地问店主,你有淘宝店么。这是淘宝的成功之处。但淘宝购物也有一个弊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良莠不齐,有些不让人放心。淘宝购物必须让人更加放心,否则对买家卖家和淘宝都不利。但现在让淘宝购物放心的办法不多,主要原因不在淘宝,不在买家,而在卖家。支付宝是最令人放心的一个技术手段,现在淘宝还要朝自己辛苦建立的一套“诚信体系”开刀,开发出诚信自查系统。我个人觉得淘宝从诚信体系建立之初,就应该做这套自查体系。这套自查体系应该就是诚信体系的附属物,而不是放任诚信体系恶意发展这么多年后,再来收紧口子。现在这么做,不光解决不了诚信的问题,反而有越俎代庖的嫌疑。起码不是什么亡羊补牢之举。
前天,天津广播电台发来几个问题请回答。天津台主要问的是那些刷钻行为如何治理的问题,我随手写了几个回答,可能有失偏颇。今天天津台连线访问的时候,因为问题跑到诚信自查系统上了,我表达的是另外一些观点。互动连线,和主持人一互动,说的往往比较宽泛,没有重点。我甚至怀疑,淘宝的这个新系统,是否有为更好地做好B2C而做的埋伏。
天津广播电台新闻话题,引子
24日,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淘宝,正式发布了"诚信自查系统",该系统会把2009年6月24日之前涉嫌炒作的信用展示给卖家,并通过站内信、旺旺提醒、邮件等方式提醒卖家在活动期间自行删除涉嫌炒作的信用积分,并要求卖家在8月6日24时前自行查处。 该系统一经推出马上在卖家中掀起轩然大波。卖家对这个诚信自查系统褒贬不一,支持的表示热烈欢迎;当然也有大量的卖家对淘宝的这套系统表示了怀疑、抱怨乃至愤怒。那么,对于扰乱正常网络经营秩序的现象究竟该怎么管?有没有一种有效的办法来治理这种行为的出现?早间9点环球最财经特约互联网专家与您共同关注。
1、如何看待淘宝推出的这个系统
淘宝推出这么一个诚信自查系统肯定是技术和服务发展的必然。因为淘宝上太多刷钻的人。这些人可能并非用机器来帮助刷信用,而是模拟真正的交易来实现。这种模拟,不像垃圾邮件等有很好的识别方法,只要某些人完全模拟真实交易,实际上很难识别。相反,某些人因为同城交易或虚拟物品的交易,则表现得像假交易。所以,淘宝反欺诈,一定要做,而且一定要做好。否则,会影响到淘宝的整体发展。具体到这次的自查,网上有一些争议,主要是一些小卖家,新卖家。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老的卖家,要么通过自身的正规经营得到了良好的信用,要么早就刷过信用。而淘宝只追溯09年半年的记录,等于主动放过了去年的记录,肯定会引发一些新用户的不满。
据报道,这个系统推出这么几天,并分11批封杀了一万两千多家涉嫌严重炒作的店铺。众多淘宝卖家对此行动的可信度产生质疑,一些卖家称,行动存在“误杀”可能,已威胁到众多诚实交易的卖家。淘宝则称,不会冤枉任何一个诚信的卖家。
2、对于这种扰乱正常网络经营秩序的现象究竟该怎么管?
我个人觉得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问题非常难以管理。你在大街上,看见一群人排队买烧饼,除非你讨厌烧饼,否则你肯定有上去排队的冲动。但你不能怀疑,这群排队买烧饼的,都是商家的托,都是帮商家刷钻的主。卖个烧饼请一堆托,也划不来啊。
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用户给予的信用评级只能做参考。刷信用等,不属于扰乱秩序,如果没有实施网络购物诈骗,只能算是一种“非善意的广告”效果。因为人们都有一种从众心理,都觉得买的多的自然信用就高。实际上,网络购物除了价格和热度外,服务以及适用更为重要。比如买一些常用食品,我就建议不要在网上贸然购买,一方面质量没保障,另一方面浪费在网购上的时间实际上也是成本。目前来看,自查系统对于维护所谓的网络经营秩序的效果也只能是短期的。用户会很快找到新的办法,突破这套系统。这有点类似于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谁出钱多,谁就排前面。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引发出一些做搜索引擎优化,也叫SEO的人。这些做SEO的人一出现,必然影响到搜索引擎的公正,也影响到搜索公司的利益,甚至引发出搜索排名的信用危机。即使搜索公司有解决办法,但也不能完全清理清楚。但搜索引擎公司早期也有放任SEO的行为。而搜索引擎公司本身也是给“花过钱的公司(付费客户)”在做优化,这是一个双面问题,很难一时说清楚。
3、、有没有一种有效的办法来治理这种行为的出现呢?
3、、有没有一种有效的办法来治理这种行为的出现呢?
这个问题同样是一个双面问题。靠人工来分析、甄别globrand.com和治理网络信用,本来是最佳办法。因为人毕竟比机器聪明。但单纯地靠人工的办法,根本看不过来上千万用户的数量,所以只能靠机器来判断,靠智能的技术算法来判断。只要涉及到机器判断,就会有办法欺骗机器。跟我们前面说的搜索引擎优化一样。因此我说自查系统并非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所以,现在淘宝寻求的“基于机器基础的自查系统”,实际上要求卖家有很高的道德,而不是用法律法规来限定这部分刷钻用户的行为。卖家一方面可选择老老实实通过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来提升自我信用,另一方面也可能冒险。就看哪一方面更有利卖家。长远来看,都不是好办法。【况且刷钻本来也不违法,因为你的良好服务,包括同城交易等,最终实际也反映回到刷钻的行为。这还是会误伤到诚实的卖家】
所以,最好的治理办法,还是要回归商业规律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回归到用户注册时的审核机制的完善,回归到购物者的不盲目网络购物。对于大宗产品的购买,淘宝上应建立更有效率、信用稍微高一些的B2C店,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
电子商务是一个新事物,大家要给予耐心,期待更多的法律法规的配合很重要。比如去年出台所谓的网店要工商注册,看起来很好,但实际可操作性很差,对推动电子商务有害无益,也算越俎代庖行为。因为工商注册并非保证没有欺诈的第一要素,你知道我们的很多公司依然存在欺诈。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很好地司法,才是保证正常的商业运作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