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润峰谈精确管理,第四篇:
“大兴区南中轴路团河路口,目前车多行驶缓慢,民警正在赶赴现场加强疏导,途经车辆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抢行。”北京的司机经常能听到类似这样的广播。
在国内各大城市中,北京马路最宽,道路设施也最完善,但北京的堵车情况却是最厉害的。有人调侃北京的交通是二环二档,三环三档,四环四档,赶上交通高峰,上了五环也未必有“马”路的感觉。难怪北京被冠以“堵城”的“美名”。
“堵”虽反映出北京的富裕程度高,居民汽车保有量多,但给居民生活带来的便利,恐怕难抵由此引发的巨大交通成本。一份调查统计显示,到去年,道路畅通时,北京居民平均每天在上下班路上消耗的时间为40分钟;若遇拥堵,则该时间会增长一半以上,约62.3分钟。每月人均拥堵成本375元。“堵城”的代价着实不小!
如果您是个有心人,还应该能发现红绿灯的地方经常堵车。我对此也不明白,于是留了个心眼去观察,结果发现每次在车辆堵的时候,那个地方都有一个交警。是堵车引来了交警,还是交警造成了堵车?后来有一次警察局请我去做咨询,帮他们分析原因,看了局长递给我的员工考核标准,才发现原来罪魁祸首正是它。
“谁能在马路上站上半个小时,就是好警察”,这就是它,“好警察”的考核标准,所以每个警察都愿意在马路边站,这样,警察往马路边一站,司机就紧张,一紧张,开车就很难控制,所以有警察的地方,往往就是经常堵车的地方。所以,要下岗的,不是警察,而是“偷懒”的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也能“偷懒”?没错,比如“谁能在马路上站上半个小时,就是好警察”,这就是偷懒,站半个小时就是好警察吗?恐怕您不会这样认为,站半个小时只是体力的要求,是必备的能力,而不是好警察的标准,能在需要的时间、需要的地点出现,针对道路情况合力智慧,完成交通疏导任务才是真正的好警察。
“好警察”成了给“堵城”添乱的人,让我想到了管理,在企业中,这样的现象不也经常发生吗?例如很多企业为了增进销售,都制订了这样的考核标准,每天打50个电话,或发100封邮件,或者拜访两个客户,或者整理多少客户资料,等等。这些都是“偷懒”的标准,50个电话谈到多深,100封邮件发给哪类客户,拜访客户要落实哪些问题,整理资料到什么程度,如何才能推进销售都没有细化出来。
人都有懒惰的本性,如果企业“偷懒”,在制定考核标准时不能深化、细化,那员工在执行时能“勤快”吗?到考核期末时,任务没有完成,公司会抱怨员工没能力,员工也会觉得委屈,考核标准我都达到了呀?双方都成了受害者。责任在谁?
所以我建议企业管理者,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千万别“偷懒”,既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对员工负责。因为在好的制度下,坏人也要投鼠忌器;而在坏的制度下,好人也难以拒绝犯罪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