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个杂志上看了一篇颇有见地的文章。文章中说:“和领导讲理你是不想干了,和朋友讲理你是不想处了,和老婆讲理你是不想过了。”我觉得这段话非常精彩。它突出的意思就是说“理”有时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要适得其反。我非常赞成这个说法,所以标题也挑明了这个观点。
和领导能有道理可讲吗?私企领导,企业是他自己的,理就是他;国企领导,认为企业就是他自己的,理也在他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领导一手遮天,理还在他那。所以你手捧泥饭碗,和领导讲理容易被炒鱿鱼;你手捧铁饭碗,和领导讲理要给你穿小鞋。你只要还想干,就别去和领导讲理。
和朋友有必要说理吗?朋友之间的关系本身是靠情感而不是靠“理”联系的。相处在一起的朋友,早已被感情弥合在一起,无所谓谁欠谁的,谁亏谁的,所以也没有必要去讲理。如果你认为某个朋友真的理亏了,你要和他去理论,那么理论完了是什么结果呢?就算你有百分之百的理,你也冲淡了朋友的情感,极有可能失去了这个朋友。
和老婆就更没必要去讲理了。夫妻之间,利益相合,命运相关,彼此难分。长时间的磨合,早已“毁成一排”,没了反正。老婆说你几句,即使说错了,也没必要去讲理。老婆做错了事,你容忍了,也没必要去讲理。你和谁去讲呢?“清官难断家务事”,谁也讲不清,如果真的要讲理,那只有到法院了,那真的就是不想过了。离婚的,大都是讲理的结果。
除了以上的三个“不讲”,我想还要添两个。
和邻居也没必要讲理,要讲,你就是不想住了。邻里是偶然的结合,也是必然的融合。邻里之间,求大同存小异,两好嘎一好。硬要为“一垄地”、“一棵树”去争个里表,那是非伤感情不可。伤了情感你说你住不住在这里?住了,低头不见抬头见,无事都生非,不惹气也不行。所以只能一搬了之。电视上常播出邻里之间说理的,其结果大多要走法律程序。邻里打了官司,那还能处了吗?
和学校也不要讲理,讲了,就是不想念了。孩子在学校,和老师及同学难免发生矛盾。而大多数矛盾是理不清的,也不伤大雅,没必要叫真。你和学校讲理,你赢了能怎的?能让你的孩子快速成才?你和老师讲理能怎的?能让你的孩子考试多得一点分?显然都不能,弄不好,你的孩子在班级心情不好成绩还要降下去呢。你不转学行吗?转学的,大都是讲理的结果。
生活的世界是靠情感维系平衡的。“理”是纠纷的产物,用于国家,集体和单位尚且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所以用在生活中各种情感的“对立”之中,那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而我认为,轻易不要用,用了就破坏了“统一”。当然,大是大非的问题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