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时候爱情开始慢慢发芽,渐渐地露出稚嫩的小芽。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一个人?你会觉得他什么都好,他是那么出色。与众不同的出色,跟别人都不一样。你越来越喜欢他,你想自己能够为他做些什么?无论做些什么都愿意,只要因此能够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或者更少的,只要能够看到他开心,看到他快乐,知道他幸福。于是你开始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做出努力。你为他留起了长发,为他收敛了性格。为了他改变了习惯,甚至为了他放弃了原本很想得到的东西,甚至梦想。你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留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想要在他的眼里表现得完美。你留意他说的每一句话,为他说的每一句话所妥协。你变得越来越不像你自己,最终连你也认不出自己。你做这么多事情,不是有谁逼迫你,也不是因为有什么好处。而是因为你喜欢他,你喜欢他的人,他的灵魂,他的所有。这一切像天空一样摇撼了你的整个世界,仿佛是世界上最耀眼最绚丽的光芒。因为你那么喜欢他,喜欢他到他好像不是人,而是神。可是。爱是相互的,是一种潜在的天理。难道真的要这样下去吗?
可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从什么时候开始,你知道了他身上的光芒,不是自己的光芒。而是你爱情的光芒让他显得与众不同,而普通人才是他的真面目?知道了你与你所爱的人原本就是世界上两个不相干的人。你的情绪影响不了他,你的事情动摇不了他。你好不好,你开心不开心,他也并不放在心上。只是你喜欢他,这样而已。一旦经过了“爱”这个字眼,就对彼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要毫无所求地为另一方付出,这不是天理。爱是相互的,是一种潜在的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