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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 谁在游走边际线上! (2010/1/25 1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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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特许具备条件:
 
A、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B、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报备流程: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符合特许经营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合同包括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十三)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附国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8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二月六日

当特许经营成为现代商业模式后,谁在游走特许经营条款边际线上,而作为被特许人没有充分认识到特许的含义,我们是不是应该尽一份力量规范、教育特许模式,让成熟的模式走的更远,发展的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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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澄简介
    杨光澄:企业运营者,美术教育专业毕业,曾供职厦门某职业中专广告学专业教师,全国五大保健品营销策划公司文案策划, 厦门某眼镜连锁企业品牌部经理, 三明联发通讯公司和联发手机卖场合伙人。专注与中小企业的策略规划,擅长用市场运作规律制定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用理论、经验加实际操盘经验赢与市场。有企划和市场战略眼光,洞查市场整合媒介资源操作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