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不是一个一个人的意见总和,是不同人的意见在表达出来以后经过交流不断形成的共识和可以为其他人感知的歧议。因此,民意非常需要表达机制,实际上很多的老百姓因为没有表达的渠道,他们的意见就被忽略了。
——民意与利益密切相关,它不是纯主观的意见,是对于利益以及利益形成和分配环境的感受与需要,人们按照利益的差别可以形成利益集团,因此民意也有了群体之别,而不存在所谓群体简单一致的民意。
——民意既有比较稳定的理性与生活信念的成分,也有比较动态变化的情绪与基于具体事件信息可得性而形成的意见,既有比较呈现规律的大数规则,也有比较丰富多彩的个体与小群体差异。
——民意不是一种所谓纯科学与纯客观的存在,也不是简单的正确与谬误,文化往往对于民意表达与变化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比如在东亚人中人们内外有别的观念使得他们对于不同的人对于同一件事情的表态有明显的不同。
——民意不只是纯粹属于某个人或者某群人的原生意见,它在不同的环境中表现出被控制、影响、再生等被塑造的特性,正因如此有人相信对于民意的引导也许比发现更重要,但是离开民意的利益基础与信念基础的引导往往并不有效或者长期发生作用。
——掌握权力、表达渠道的群体往往有声称代表他人或者代表群体民意的倾向,如果缺乏验证渠道,缺乏自由表达的环境,这样的声称实际上是一种虚拟。数据显示,精英群体的意见往往与普通民众的意见有相当的差距。
——知识分子是帮助社会各群体民意得以表达的重要力量,而且知识分子往往也有倾向于为民请命的意愿,但是个体与小群体的知识分子则往往不见得真的代表一般公众的民意,充分的知识分子行动才有助于他们从不同方面对于民意表达提供多角度的帮助。
——来自普通民众的主动表达的意见是民意的组成部分,但不是民意的全部,有时候也不是民意的核心,因此我们一方面需要多渠道的民意表达与搜集——网络、传统媒体、社会团体、民意代表等,另一方面也需要有更为全面的民意调查机制把通常沉默的民意挖掘出来。
——我们在注重自己的民意的同时,很多时候会忽略其他社会群体的民意。我们的民意往往容易为其他群体神秘化、妖魔化而为自己神圣化,同样其他群体也会把自己的民意神圣化而往往容易把另外群体的民意神秘化、妖魔化。
——以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机制导致对于民意的尊重,这在商业实践中是一个基本规则,在服务型政府的设计中,民意也应该成为政策型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指向,在这个意义上民意调查与市场调查其实是同一回事。
——不同社会群体可能都声称自己群体的意见是民意,而一个社会的公共政策则可能在了解不同群体民意的基础上,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寻求相对妥协与被各群体接受的方式产生公共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