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网络打手”受到各大新闻媒体的关注,网络打手处于法律真空地带,被揭露出来会造成良好的社会效益,这无可非议。然而,某些媒体在报道这个现象的同时,突然笔锋一转,对黄某个人的背景进行了挖掘、杜撰、虚构,并引用互联网上所述“据网友们的人肉搜索,黄相如曾是十个网站的CEO……”11月27日刊登在上海《新闻晚报》的文章惹人注意。该报纸记者谢非君几乎用了A31一个整版对某一公民进行了类似的“人肉搜索”式的挖掘、质疑、编造和诋毁、攻击。
“人肉搜索”本来就是一个颇受争议的法律议题,暂且不谈人肉搜索是否合法,所谓“人肉搜索”出来的“事实”又有几分可信?!笔者看到相关新闻报道,也在百度谷歌上搜索了一下,发现所谓的“人肉搜索”,皆源自天涯网上的一篇帖子,11月21日贴出当天回帖量达300多篇。奇怪的是,其中有280多篇回帖是11月21日当天所回,且回帖内容多是对黄某个人的抨击和辱骂,更为奇怪的是,发帖的ID及回帖ID,都是11月21日当天注册——记者又怎能判断,此贴不是“网络打手”所为?把黄相如写成了网络打手,是谁赋予了记者这个随便就往某个人物身上贴个“封号”的权利?看到这里相信大家能分得清到底谁才是“打手”了?
更有甚者,《重庆商报》10月30日的报道居然在报道中突然插入一段:“记者网上调查发现,痛斥黄某的帖子数不胜数。希望靠炒作来包装他自己,让大家都以为他是互联网行业的牛人,为他以后继续忽悠行骗而打下坚实的基础。’”而天涯已经删除此贴,这个报道依然引用这段话语,简直就是公开诋毁!试问:帖子数不胜数吗?我怎么就没搜到几个?而且每个帖子都是同一内容,这明眼人都能马上分辨出是一个人把同一帖子同时发到几个论坛,难道记者这点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吗?那还能当记者吗?“为他以后继续忽悠行骗而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句话我想了许久还是没明白这位记者大人的意思,试问:到底有谁被黄某忽悠和行骗过?难道是这位记者本人被黄某骗过?这种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词句是怎么编造出来的?明显是诽谤!难道这位记者有能随便诽谤人的特权吗?这样的混淆视听的新闻,报社怎么就同意发表了呢?难道编辑和主编都没有审核就刊发了吗?这一方面以积极推进公益事业的黄某做为“网络打手”个案来贬低,一方面却引用“网络打手”所堆砌出来的真假难辨的“人肉搜索”内容作为自己报道的依据,对某个没有危害社会危害人民,而且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进行个人历史挖掘、杜撰、虚构并诋毁,这真是新闻史上的一大进步!!
为什么一篇新闻报道中会引用“网络打手”制造出来的“虚拟事实”?!这不能不让读者产生联想:是为了赚眼球?那完全不需要提到黄某个人,网络炒作事件及网络打手现象足以吸引普罗大众的关注;是为了经济利益?也不全然是,假若报道黄某个人能为他们获得经济利益,他们就不会抨击黄某个人了!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记者们为了自己个人的经济利益,或受到某利益集团的“红包”驱使,变身为“记者打手”,才会写出这样的报道!哎!都是红包惹的祸!!!
假若推测成立,我们再大胆推测,谁会如此仇视黄某,非要捏造出人家的“历史污点”通过权威报媒披露于公众面前呢?!想想黄某近日成立网络打假团,触动了哪些利益团体,我们就可以不得而知。
而在这所谓的“新闻报道”之后,在这看似正义凛然的权威报道之后,相关记者和编辑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
想必我们国家的每位新闻工作者,在入职之前都学习过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其中包括:应该对报道内容的真实和准确负责,报道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编造新闻,不歪曲、夸大事实;要认真核实报道内容,包括基本事实、背景资料、引述转述语言等。
而上述的编辑和记者,是否做到了这一点?新闻记者在采访或新闻筛选把关时候,被利益驱使,为某利益集团摇旗呐喊,实际上是在充当着“记者打手”!!
面对记者打手的涉足面越来越广,诱导性传播领域越来越大,在利益驱动下,如果“新闻记者”变脸“记者打手”,许多不明真相的人们有可能被误导,影响判断。而相比之下,网络打手所造成的影响,比起新时代涌现的“记者打手”们来说,那是差远了吧!!
而记者打手们,正是因为有人给钱,有人纵容,有人支持,才能够生存的,切断任何一个链条,“记者打手”们都不会这么的猖狂。当然,笔者只是看到报道发发感慨,至于报纸和他的记者打手们,仍旧在继续拉生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