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坚强有力的政治纲领、政治制度和政府健康运行体系,不仅仅基于追随者的多寡,更在于以最低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去引领和指导追随者和广大民众获得最美好最富强的社会。
因而,政治制度无论在任何的历史年代,也无论掌控在任何主张的集团手中,它都有其本性的6个最基本的功能,即有:
① 具有指导民众树立与时相适应的思想和价值观的功能;
② 社会发展目标指向的功能;
③ 法律制度目标及社会法律环境创制的功能;
④ 保障和监督社会有秩序并公平运行的功能;
⑤ 创造经济价值并进行合理分配的功能;
⑥ 创制一个有多种因素组成的开放的社会系统,并使其均衡运行。
低碳经济时代的政治,必定只有低碳政治的指引才最具影响力、感染力和号召力。9月份的G20会议,也成为低碳经济时代的各国首脑的交锋会议,这种交锋,不仅限于各国经济利益之冲突,也源于各国政治利益之不同。
发达国家在低碳经济中已成为了时代的先锋,其低碳经济发展的总规模已经达到5340亿美元,超过了5300亿的航天与国防的营业总额,其中美国创造价值1110亿美元,日本创造1050亿美元,德国为800亿美元,英国为140亿美元及意大利、法国等国的创造。
这些国家都是首先在立法上予以了最优产业地位的确定,然后予以政府政策上的支持和鼓励,这才有了低碳绿色经济的蓬勃发展。2月份,美国两院通过了《2009年恢复与再投资法》,2007年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2005年通过了《能源政策法》,1990年实施了《清洁空气法》及80年代就开始的《1980年能源安全法》,《1980年可再生能源法》,《1980年太阳能和能源节约法》,《1980年地热能法》等。可见,美国在创建综合、平衡、环保安全的低碳经济国家战略时,首先基于法律制度的系统建设与完善。
低碳经济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或企业盈利globrand.com及生存模式,而是一种社会存在的状态,以及社会制度发展的状态。因而,低碳经济就不只是经济基础的范畴,首先应该是意识形态的范畴,只有树立了社会低碳发展的政治思想和观念,才能人为地建立起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和制度体系,也才能促进人们遵循这些制度,积极主动地降低能耗,提高能效技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广泛应用,才能促进整个社会朝着低能耗,高能效和低碳排放的目标转型。
我国作为力求成为世界强国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大国,在全球碳排放量中所占有的比重将从2005年的19%增至2030年的27%。因而,我国面临着碳减排的巨大的世界压力。
我国迫切需要将低碳发展的战略上升到政治的最高层面。首先全国人大应倾出全力制定出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仅一部《可再生能源法》不仅空泛,无操作性,也与发达国家的该部法律的质量、层次和系统相差甚远。
在发展低碳经济的新时代,我国不能以渐进式的慢转型作为选择的模式。作为一场社会的革命,低碳经济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支柱和新的增长点。如果,我国在这场变革中再落后于发达国家几十年,那么,成为世界强国,就只能成为美好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