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经济繁荣使得“眼球”、“注意力”成为了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顺势之下能够吸引广大公众的知名人士就转化为了一种资源,名人代言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品牌推广的亮点。但近两年来,因为广告代言的虚假与过度夸大,多个名人代言广告遭受质疑,眼下知名艺人侯耀华正因此而饱受指责,而多才多艺的侯先生也对此进行了“冤枉”、“夸张”等不同艺术形式的回应。
广告协会一纸通报使侯耀华陷身“虚假代言”风波。据媒体报道,2009年11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下发通报,称著名演员侯耀华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虚假产品广告,其所代言产品均未经行政许可部门批准,均使用演员做主持,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且均含有其他违法内容。
突如其来的媒体报道使侯耀华受困于“虚假代言”,而倍受媒体关注与广大公众的道德指责。巧合的是,就在广告协会通报之后的第三天——11月4日,2009年度中国50戏剧演员、曲艺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榜出炉,在去年位居曲艺榜榜首的侯耀华竟然遗憾出局,如此结果是否与其“虚假广告代言”存在必然联系,这给人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其实,在被广告协会通报批评后,侯耀华先生本人也在不同场合,以不同形式,就自己的“虚假代言”风波进行了积极回应。
11月5日,侯耀华首次就“虚假代言”做出正面回应。当日,侯先生为某商业活动现身昆明,他开腔就对“虚假代言”事件进行回应,对网民强烈要求他出来道歉的声音,一脸茫然的侯耀华说到:“我要向谁道歉?如果要道歉,也是向因为这个事件受害的消费者道歉,而且道歉的不应该只是我一个,凭什么要我单独站出来”。听上去,侯先生似有窦蛾之冤。
次日,侯耀华以个人博客的形式,对“虚假代言”事件做出了第二次回应。侯先生在博客中写到:“这些广告大约是3-6年前制作的,由于我当时确实不知相关的规定,也未能精确核实有关文书和内容,以及疏忽等原因,对此深表遗憾和歉意,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我愿意在所有关心、爱护我的广大公众、媒体的监督下,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学习,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同时,请有关电视台不要再播放这些违法广告了。”看过之后,让人感觉侯先生变成了痛心悔改的“好学生”。
11月19日,侯耀华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专访时,第三次就“虚假代言”事件进行回应,侯耀华说到“全世界的广告,全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因为不夸张就不叫广告。”不亏为艺术大师,侯耀华的这一应对充满了艺术感与幽默感。
从“冤枉”,到“痛心悔改”,再到“夸张手法”,三次不同形式的回应,侯耀华为我们提供了三种相互矛盾的事件回应基调,如此以来引发了媒体对于其“虚假代言”事件的globrand.com追踪报道,同时也助推了广大公众对侯耀华的质疑。
针对侯耀华的“虚假代言”事件回应,记者采访了知名危机公关专家、“危机公关5S原则”创导者、北京关键点公关公司总裁游昌乔先生。对侯耀华的“虚假代言”回应举措,游昌乔总裁表白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侯先生没有摆脱演员身份,没有正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对于侯耀华先生,我个人是非常敬重的,但是他在第一次回应中的“我要向谁道歉?凭什么要我单独站出来道歉”,以及第三次夸张式的回应确实令人失望,难免有逃避个人责任之嫌,据此我们不难看出他始终没有真正摆脱自己的演员身份,因此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在危机公关应对的非常时刻,积极承担事件责任是首当其冲的应对手段,只有坦然的承担事件责任,才有可能获得公众与媒体的理解与支持,变被动为主动,因此在“危机公关5S原则”中,承担责任原则占据第一的位置。侯先生不能正视自身事件责任的应对,令其错失了获得媒体、公众理解、支持的机会。
其次,口径不一致,多变的应对基调招致更大的被动。在舞台表演中,演员确实需要多变的艺术手法,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以获得观众的满足度,但是在进行危机公关应该时却恰恰相反,要求保持一致的口径。
一会儿喊冤,一会儿要痛改前非,一会儿又大玩夸张手法,搞起了“躲猫猫”,侯先生在“虚假代言”应对中的一系列表现尚若搬到舞台上,必定会博得台下观众的阵阵喝彩,但用于危机应对,就会暴露出自己内心中的“非真诚”。不能与广大公众进行真诚沟通,违背“危机公关5S原则”中的“真诚沟通原则”,侯先生难免会处于被动境地。
最后,无视个人声誉,难免倍受指责。艺人的好名声,是需要靠日常积累与精心维护的,在其日常表演及有关行为时,一定要注意个人声誉因素。在这方面,侯耀华先生多年来一直做的不错,有此才换来了他目前在演艺圈内的声望,但是在面对“虚假代言”指责时,侯先生的表现实在令人大跌眼镜,倍受指责与质疑也是在所难免的。
对于侯耀华的“虚假代言”事件以及近两年来频频出现的名人代言风波,游昌乔强调指出:对于名人代言来说,高媒体关注度是其固有的优势,但也因此容易招来质疑与指责,因此对于广大艺人来说,一定要谨慎自己的广告代言行为。当然,多次出现名人代言危机,有关监管部门也需要反思,希望能够尽快修改完善有关名人代言的广告法律法规,以完善的制度来避免名人代言风波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