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看到了大股东的进步。
9月1日,黄光裕大股东代表人士表态,将建议董事会优化和延展股权激励方案,并分期适当扩大激励规模,让更多国美员工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这是大股东第一次明确就股权激励发出积极信号。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家族企业仍然是最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世界500强企业中,有1/3是家族制企业;股票上市的大型公司中,由家族控制的占到43%,耳熟能详的沃尔玛、杜邦、摩托罗拉、松下、三星等跨国公司都是家族企业。
让更多的员工拥有更多的股份,普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同样是世界成功企业的普遍法则,因为高绩效的组织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如何打造企业高绩效的团队,埃森哲公司CEO威廉·格林说,要看一个高绩效的组织是由怎么样的人构成的,怎么样推动这些人,怎么样激励这些人,怎么样给这些人服务,怎么样给这些人灵感。
股权激励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尤其是大型家族企业。尽管黄光裕家族曾表示,股权激励的想法由来已久,国美电器确实曾制定相关的方案,并在2007年由股东大会就此给予董事会一般授权,由于时机与方案细节尚未成熟而未及实施,而是通过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对公司经营者进行收益激励。股权激励说到底是一种制度设计,不存在大股东不愿分享的问题。
但黄光裕在任时并未实施之一方案,导致被陈晓推行,尽管利益不是陈晓捆绑高层的唯一办法,但却是一条最有效的办法。因此,大股东的这一新的“分享”承诺,“亡羊补牢,尤未为晚”,让已经拥有激励股权的以宽心,让未曾获得激励股权的以希望,进而让所有人都反思黄光裕以前的指责:“‘慷股东之慨’,不按业绩考核,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期权,变相收买人心。这一做法,没有考虑期权分享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没有考虑到国美的长远发展!”,不是该不该股权激励的问题,而是在什么时机、覆盖多大面、是否公平合理的问题,再加之苏宁股权激励计划的出台,以撼动陈晓的捆绑。
正如黄氏方面的表态:鉴于(国美电器当前的)这份激励方案已由董事会通过,大股东承诺如果董事局重组,大股东将不建议股东大会就是否实施方案再行表决,但大股东将建议董事会对其进行优化与延展,在考虑相关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限内对公司的贡献率等因素后对方案进行改进,并分期适当扩大激励规模,让更多国美员工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据媒体报导,陈晓目前拥有国美电器的1.38%股权和2200万股期权外,还有2009年7月宣布馈赠其女儿陈叶的7000万(0.5%)股,而此前也已将手中永乐50名员工的代持股分给了这些永乐旧部,这一部分股权的比例达到3.7%。这意味为陈晓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5.7%,如果再加上贝恩转股后的10.81%的比例,双方的联合比例已经达到16.5%,不可小觑。如果黄氏在第一时间如此表态,或许情势未必如此。
挽留高管团队,是黄氏家族现实抉择。不仅是对高管个人及投资机构,也是对国美现在和国美未来。一来,黄氏推荐人选并非商界精英,机构与员工担忧;二来,黄氏旧部有的曾公开表态支持陈晓,会担心遭到清洗;三来,国美乃上市公司,股东甚多,经营团队不稳定或能力不强,会导致自身收益下降,能形成抛售。
黄氏家族必须放低身段、放大胸怀、鲜明表态,以打消社会、资本、员工及旧部的顾忌。这次黄光裕方在较大范围内承诺,董事会陈孙两名董事撤换后,现有成员一切不变。董事局重组后,国美电器现有董事局成员中还包括多名在陈晓入局前已在国美电器工作的资深管理人员的董事身份将不会有改变,大股东与所有董事局成员,包括代表不同股东利益的董事精诚合作,为国美电器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及时而必要。
我不清楚,大股东的这一进步与杜鹃的释放有何关联,但我期待着国美控制权之争有智慧性结局。因为,我们必须要思考,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国美?
无论是黄光裕,还是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