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家电行业就遭遇长虹“造假门”事件,并且呈欲演欲烈之态势。
据报道称:“四川长虹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该 “实名举报人”范德均,2月25日对记者表示,并将视长虹的反应,选择下一步是否采取发博文的方式,登出更多举报材料详情。
长虹此次“造假门”事件,是继前几年的“海外受骗门”事件之后,又一次被媒体与大众推到风口浪尖上。但此次笔者却为这个老牌家电企业担忧,因为此次“造假门”事件,带来的杀伤力会远远大过“海外受骗门”事件,其原因就是两者性质上的根本不同,再就是事实依据来源也根本不同。
首先,笔者认为,上一次的“海外受骗门”事件,不管信息真假如何,作为大众与媒体,最终都会抱以谅解,因为经商难免上当受骗,况且千里马也有失蹄之时。而此次“造假门”就不一样,如果是真有此事,那么长虹就会遭到所有消费者的声讨。因为这种主观上的造假行为,就是实质的欺骗性质,就会令广大媒体、大众、投资者所不齿。
其次,从长虹针对此次“造假门”事件的处理来说,笔者也认为有些不妥。据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向《每日经济新闻》发来书面回应称,“四川长虹虚增50亿销售收入”的报道属于虚假信息,称是受举报人要挟诋毁。
同时,把举报人范德均,原系长虹公司员工,1998~1999年时任公司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期间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公司依法与-全球品牌网-其解除了劳动关系,等事也抖露了出来。而长虹将举报人范德均的陈年往事揪出来,只能让大众感觉到长虹的黔驴技穷,并且会越描越黑。
再者,长虹作为公众上市公司,有义务也应该接受社会及公民的监督,而范德均作为一名公民,虽然他曾经犯过法,但并不是代表其永远是个坏人,况且现今其拥有的公民合法权益也没有被剥夺。所以对于公众公司长虹的举报,范德均只要不是捏造事实,其就拥有合法的举报权益。
众所周知,在中国这种体制性社会,个人的力量较容易忽视;对于一级组织与集体,个人也相对渺小,所以当一个公民,敢以实名制举报企业的造假行为,就好比公民上访一样,大多数是有道理。所以长虹针对此次“造假门”一定要慎待,千万不要犯了“亲者痛,仇者快”的低级错误。
长虹 “造假门”的事件发生,以及长虹紧急发布的澄清公告。也让笔者也联想起了2010年网络红人,以夸大的“雷人语录”、“丑得雷人”一夜走红的“凤姐”,以及她的一席话:“我九岁博览群书,二十岁达到顶峰。我现在都是看社会人文类的书,例如《知音》《故事会》……往前推三百年,往后推三百年,总共六百年没有人超过我。”自圆其说有时会让众人感觉到傲慢与伪装,诚实的犯错者并不可怕,虚伪的道德者才真正可怕。
长虹“造假门”一定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还原事情的真相,况且事物的发展,最终会走向“清者自清,浊者更浊”。
洪仕斌简介
洪仕斌 现国内某著名家电企业集团品牌传播部部长兼销售公司市场推广部部长,中国家电商业协会营销委员会副理事长;《销售与市场》、《市场报》、《中国营销传播网》、《人民网》等国内100多家报刊、杂志、网站专栏作家;中国企业"终端驱动"模式首倡者;并成功推动"终端驱动"模式荣获了《销售与市场》、"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新浪网"联合举办的"2006年度中国企业营销创新奖"。同时,一举获得"2006年度中国家电行业十大营销人物"称号;2007年,推动企业从"品牌代理"到"品牌创造"走出的"中国家电品牌企业第三种成长路径"的发展模式,荣获了由《商界传媒》、《经济观察报》、"长江商学院"、"北大纵横咨询集团"等联合举办的"2007年度中国最佳商业模式"。同时,一举获得了企业所处的当地政府颁发的"员工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生于八十年代,堪称是营销领域新生代,心中崇尚的是"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小小年纪,但执笔快十载,尽管没有"文"鸣惊人,却记载着酸甜苦辣的人生阅历。遵循的道理是:"社会是人生课堂,市场是天然良师,与时俱进是强大动力"。
从事过记者、品牌策划经理、区域经理、总经理助理、市场推广部部长多个岗位,对文案策划、品牌规划、公关传播、区域销售、市场推广、销售管理、战略规划以及行业观察等方面颇有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