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互联网电视可以视频聊天,我的则可以上网偷菜。一时间,带有互联网应用功能的电视,成为各大国产彩电品牌新品的主要卖点。而互联网电视到底卖出了多少,还将卖出多少?对彩电厂商收入和利润会有怎样的拉动?互联网电视真能成为彩电厂商的强劲增长点吗?”
近日,《第一财经日报》一篇揭开《互联网电视:数据谎言和利润真相》,出现在各大媒体显著位置,一时间也成为家电热门新闻。
首先,了解一下互联网电视究竟是什么新产品,所以我们先明白一下其定义。互联网电视其定义在于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丰富的视听节目服务。
如果用小沈阳的话来讲:“互联网电视,就是插跟网线就能上网的电视”。
但就是这样一个好产品,也是一个朝阳式行业,为什么媒体会对彩电厂家的销售提出质疑呢?其原因就是制造厂商所谓的互联网电视,与大众认知的不一样,大众认为的互联网电视,购买后,就能实现“偷菜”那种互联网的效果;而制造厂家认为,其所提供的互联网电视,只是提供拥有这种功能的电视产品,好比其只提供了电脑产品一样。但要实现互联网,上Internet,那就要插入网线端口,而那-全球品牌网-些是广电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的问题。
这些摆在面前实际性问题,也就是互联网电视发展面临的真正难题?互联网电视不是以前简单的电视,而要实现互联网,就涉及到跨部门的运营,并且延伸到几个部门利益分配问题。
众所周知,互联网电视业务关系复杂性,其四商(网络内容供应商、广电运营商、电信运营商,电视产品制造商)融合不是简单的业务叠加。同时,目前互联网电视,具体的商业模式其实并不清晰,大家都还在探索。因为彼此都想确保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广电运营商,因为电视就是其归口管理的范围,只要在电视平台播放一切节目,都属于广电部门的管理权限。所以互联网电视虽是朝阳式产品,但是现今广电系统又没有很好的一套方法提供实施,为此,只有通过政策进行垄断与保护起来。
因为当制造厂商生产出来了有互联网功能的电视,而顾客只要家里有网线的端口,接上就可以实现互联网功能。虽然看起来是简单地事情,但现今又有多少家庭,在使用互联网电视功能呢?其原因就是现今使用是违法的。小时候记得在农村的小山村里,因为广电部门卫星覆盖不到,很多山区接收-全球品牌网-不到更多的电视频道。这时,伟大的山村农民,就用一口锅安装上简易接收器,从而解决多频道的接收,但这些作为,对于广电系统却是违法的。
诚如现今互联网电视一样,现在也碰到此尴尬局面。但是现今广电系统而不是采取一些网络建设,而是从政策控制。例如,在发放牌照时,只发放与广电系统有关的单位,而那些想要发展互联网电视的企业,只有与取得牌照的企业合作。此举从而保护广电系统在电视平台的垄断权益。
但是这样的行为却阻碍了互联网电视的发展。笔者认为,广电系统在未来发展中,要想巩固其在电视平台的地位,必须在互联网电视中,考虑到能提供什么核心服务,或占住互联网电视某个环节上,提供核心技术支持,而不是一味地用政策进行自我保护。
因为互联网电视,不仅吻合了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其将来有可能改变人们的娱乐模式,也必然是发展趋势。而在互联网电视价值链上的四网中,两网已经很成熟,那就是电信运营商与电视制造商,一个是互联网网线的输送,一个是带有互联网产品的输出。而广电系统,现在是考虑,应在互联网电视中能发挥怎样的作用,例如内容的输出、或者互联网网线的输送(例如珠江电视台的珠江宽频,就已经实现了电视与网络共线使用),只有这样,才能利于互联网电视与广电系统自身的发展。
洪仕斌简介
洪仕斌 现国内某著名家电企业集团品牌传播部部长兼销售公司市场推广部部长,中国家电商业协会营销委员会副理事长;《销售与市场》、《市场报》、《中国营销传播网》、《人民网》等国内100多家报刊、杂志、网站专栏作家;中国企业"终端驱动"模式首倡者;并成功推动"终端驱动"模式荣获了《销售与市场》、"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新浪网"联合举办的"2006年度中国企业营销创新奖"。同时,一举获得"2006年度中国家电行业十大营销人物"称号;2007年,推动企业从"品牌代理"到"品牌创造"走出的"中国家电品牌企业第三种成长路径"的发展模式,荣获了由《商界传媒》、《经济观察报》、"长江商学院"、"北大纵横咨询集团"等联合举办的"2007年度中国最佳商业模式"。同时,一举获得了企业所处的当地政府颁发的"员工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生于八十年代,堪称是营销领域新生代,心中崇尚的是"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小小年纪,但执笔快十载,尽管没有"文"鸣惊人,却记载着酸甜苦辣的人生阅历。遵循的道理是:"社会是人生课堂,市场是天然良师,与时俱进是强大动力"。
从事过记者、品牌策划经理、区域经理、总经理助理、市场推广部部长多个岗位,对文案策划、品牌规划、公关传播、区域销售、市场推广、销售管理、战略规划以及行业观察等方面颇有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