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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赢利模式赚出天价利润 (2010/8/13 17: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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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流浪歌手是大城市比较常见的风景线,在旅游城市的各个景点经常会见到各种风格的歌手在演艺,通常是一把吉它一个麦克加一个音响就可以搞定,主要收入是靠着游客的捐钱为来源,每晚大约有二百到四百多元的收入;有不少专业学校的年轻人也加入了这个行列,某日,笔者路过一个商圈,发现有两名学生模样的帅哥正在弹着吉他献艺,表演很专业也很投入,但唯独没有音响与麦克的助威,听他们清唱总感觉不太和谐,气势与声势的整体效果相对要弱的多,导致围观的人很少,收入最多有五六十元。趁着两个年轻人休息的空档询问得知,因为两人是学生没有足够的钱来购买音响等设备,所以想先这样赚钱后再购买设备,笔者问了一下,一套普通的音响设备(质量一般的)三千元就能买齐。
商业模式的导示:
假设一下,如果我们免费给这个小乐队提供一套价值三千元的设备,但前提是,最低签五个月的合作合同,每次从他们赚的钱里面提取40%的利润,我们可以想像一下,提供设备后因为效果的提升,收入会迅速增加到二百左右,按常规计算:总收入为200元 x 30天=6000元,我们的分红为:6000元 x 40%=2400元,也就是说一个月左右,我们就能赚回成本,五个月的利润会稳定在1万元左右,这样的投入产出比例值相当可观。
商业模式的引申:
现在的市场,在行业寡头的垄断下,纯粹的产品竞争利润产值非常低,不停的创新品类成为避开红海的传统思路,很少人会从赢利的角度来进行竞争的淡化;赢利模式的主旨就是扩大赢利来源点,以保证企业的稳固赢利。
接上一个案例往下引申,传统的乐器商店单纯的售卖产品是一个普通的产品竞争导向,举例来说,一套售往酒吧的音响设备售价是10万元,毛利是25%,利润就是2.5万元。我们换一种方式,这套音响我们免费提供给酒吧使用,但要从每天的营业款中抽取5%的提成,按照酒艺型酒吧-全球品牌网-每晚10万左右的营业款计算,则每个月的提成就是10万x 30天 x5%=15万!按照一份合作期为3个月起,则纯利润就是37万!如果6个月呢?1年呢?这种方式赚取的利润要远远超出普通的产品销售利润,这种利润方式就是赢利模式的创新。
商场运营中,联营模式是常见的一种合作模式,经营方提供场地,企业提供产品,经营方收取企业方的销售提点,这种在商业地产中常见的操作模式,却不曾有别的行业的企业将其发扬光大,赢利模式的创新不一定非得原创才行,将市场上好的模式进行优化后为我所用也是一种新的竞争力创造。
[发散思维]:赢利模式的资本化方向
用一句传统的话来形容,有人适合生孩子,有人适合养孩子,这就是为什么同样一个企业在甲的手里年赚几百万,乙收购后年营利就达到到几个亿的原因,甲只能将孩子养好,但却不能培养好,而乙却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与能力将孩子培养成知名品牌。
同样的道理,这句话也可适用于赢利模式的延伸,即只提供品牌的建立与培养,如果你具备创造品牌并能让品牌稍加赢利的能力,但却不能使其更大化创造利润,那么将你创造的品牌出售就是你的赢利模式,在企业初步成长期是最容易出售的时机,将创造的企业卖给别人去打理,获取未来利润的折现值;然后再继续在自己熟悉的行业里创造一家企业继续这种赢利模式。
赢利模式的创新是一项非常值得研究的事情,未来的市场,只有把握好了赢利模式,才能真正创造无限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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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曙光简介
    宋曙光: 店铺营销管理专家、实战营销专家,拆分式店铺营销创始人;《销售与市场》及多家营销网站特约撰稿人,深圳双剑破局营销策划机构高级咨询师;双剑破局山东分公司总负责人;曾任国内知名企业集团营销总监;先后为新希望集团、格林格电器、江西上味世家、白雪文具、山东青春港时尚广场、海尔集团及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单店赢利提升和营销策划服务,积累了了丰富的营销实战经验;拆分式店铺营销旨在提升单店赢利,以独特的营销方式与平衡方法打造特色店铺,梳理店铺赢利机能,迅速扭转店铺无赢利状态!擅长单店赢利提升、熟悉店铺营销、商业地产招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