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康佳集团总部上演了一场刀光剑影、面对面的平板(LCD液晶、PDP等离子)PK大战。
来自日本和韩国平板品牌中的“双S”,号称平板品牌世界的“龙虎门”。去年“双S”分别推出经典系列,在中国乃至全球市场取得了骄人业绩,两款经典传世机型笑傲平板江湖。“双S”各选择去年名震全球的一款经典机型“恶龙”、“猛虎”作为PK选手,康佳则力推“靓影”系列作为PK主角。因此将本次事件行销取名:康佳PK平板龙虎门。
靓影——康佳精品工程机型、采用目前号称最先进的平板芯片技术,同时具备功夫绝招——丽翔二代数字引擎。是日韩“双S”名至实归,还是中国本土康佳更胜一筹呢?
在不远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平板市场上的消费者必会进入理性消费时代——是先创策略中心根据长期对中国消费者消费形态跟踪式研究的结论。因为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在产品导入期内由于国家定位认知,日本、韩国,甚至欧美会比较有优势,但随着技术、产品外形设计、服务体系等众多综合竞争实力的成长,在品类市场成长期和品类市场成熟期中,“理性的功能+感情的品牌信息沟通”而最终取得竞争优势的机型才能称得上终极WINNER,因此,中国平板品牌的成长是场“持久战”,中国本土平板品牌的舵手们要有“阶段论”的概念。
中国本土平板品牌想重演CRT时代的一统天下的霸气,必须积极主动地去推进消费者消费心理和行为的改变。“南昌起义”确定武装革命,“性能PK”开创理性消费,性能和品质已经能和国外品牌周旋的本土品牌应该积极推动品类的发展。
导演这出PK大战的起源是康佳内部技术研发人员对他们新推出的“靓影”技术的自信。当在实验室完成实验性的PK,现场各方人员对结果很满意。如何使从实验室走出来,走到消费者面前呢?
首先摆在我们面前的是这类对比性宣传手法的法律问题。在中国法律中没有明确限制对比性广告的法律。仅有以下会涉及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为了使这场“革命”合法化,规避以上两条法律条款的关键:
1. 隐蔽竞品的品牌信息,及其特征(LOGO、机型特征);
2. 权威机构对评比的证实或权威机构对事件的公证。
这样,就可以使PK“名正言顺”了。
选择40寸作为级别限定,因为40寸的液晶面板全球制造商都是采用三星的屏,所以三款机型显示屏是相同的;在不改变任何出厂设置的情况下,输入相同的信号来源,要比性能表现,比的其实就是芯片和内部的提升电路。
当播放相同的高清信号输出的节目时,呈像差异非常明显——清晰度、透亮度、水纹、噪点、色彩饱和度、层次感、亮色串扰、视角等平板基本功夫的多个指标上“靓影”都脱颖而出。第二环节“个人才艺”展示,因为内置了先进的“丽翔二代”引擎而功能更多、更优。
PK结局——“靓影”成为了PK之王!
策划本次康佳PK日韩两大平板品牌的事件性营销,打响了国产平板与日韩平板性能PK第一抢,能有力地推进中国平板品牌建设历程!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因为康佳本款机型在技术方面领先本土同行品牌半年左右时间,所以康佳会带好这个头,引导国民关注国产品牌的实力,教育国民合理、合情地看待洋品牌平板的消费利益,为中国实力型品牌的成长探索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