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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明精细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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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太易,打击抄袭太不易 (2009/11/18 1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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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1年研创出了“精细管理工程”,并撰写发表了《精细管理工程》及系列作品,八年多来,曾应邀为首都机场、海信、红豆、上海铁路局、四川电力、中原油田等多种类型的企业讲授了《精细管理工程》,并广受好评。
 
在本人传播《精细管理工程》的理念和理论的同时,曾遭遇到多起抄袭《精细管理工程》及系列作品的事情,其中,包括多位讲精细化管理的培训师抄袭本人《精细管理工程》及系列作品的事情。
 
近年来,本人对抄袭本人《精细管理工程》及系列作品的抄袭者,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打击,结合本人对抄袭者的打击,我体会到:  
 
1、培训师抄袭,多不同于企业的人员抄袭。企业的人员抄袭,直接目的是为了职称或职务,而培训师的抄袭,直接目的是为了商业性的赚钱。企业人员的抄袭所带来的侵权影响不大,但培训师抄袭所带来的侵权影响较大。  
 
2、培训师和企业人员的抄袭行为一旦败露,其反应也是不一样的。有抄袭行为的企业人员,多是立即道歉并赔偿,不作任何顽抗和抵赖。而有抄袭行为的培训师,或者是假“讨好”,或者是玩“恐吓”;或者是假“消失”,或者是玩“挣扎”,简言之,就是想着法子,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3、抄袭者抄袭本人《精细管理工程》及系列作品,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但是,本人发现抄袭线索、获得抄袭证据,以及依靠法律手段去打击抄袭的时候,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尤其是遇到职业道德差的培训师以各种手法顽抗,而诚信度不高的培训机构和企业又不积极配合举证的时候,要打击这种抄袭者,则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4、规范化是精细化的前提,规范化是精细化的表现形式,抄袭不仅是不规范的,而且是违法的,精细化管理培训师如果抄袭,那是规范化意识差和职业道德差的表现;精细化管理培训师如果抄袭,理应也必将受到更严厉的谴责和打击,同时,也需要依靠社会的力量,共同打击那些精细化管理培训师的抄袭行为,并消除精细化管理培训师抄袭所带来的侵权影响。20096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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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明简介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中国首位“签约总经理”(咨询师以企业总经理的身份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入选“中国改革开放30年行业百名功勋人物”;曾被评为2006年中国十大企业管理咨询大师,2004年中国十大培训师。 刘先明研究开发了“精细管理工程、企业文化建设正步走论、人力资源管理新思路+品牌客户服务管理体系”的“三位一体”的管理理论,上海铁路局、四川九洲电器集团、常德烟机、延安卷烟厂、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九寨沟管理局、黄山狮林大酒店等40余家单位借鉴了“精细管理工程”。 刘先明曾为大庆石油管理局、海尔集团、海信电视、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首都机场、上海铁路局、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总机械厂、山东墨龙集团、四川省电力公司、九江发电厂、洛阳热电厂、红豆集团、内蒙古移动、北京贝尔通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平煤神马集团易成碳化硅公司、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十工程总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720工厂、苏州胥城大厦、北京怀柔第一医院、东风汽车铁路运输处、山东瑞星化工集团、山东金洲矿业集团、山东华宁矿业集团、山东省潍坊地税局、新华联集团等企业提供了精细管理工程、企业文化、文化营销、客户服务体系等咨询、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