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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明精细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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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抄袭,要发挥媒体“一石三鸟”的作用 (2009/11/18 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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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9日)
        
近期,一些硕士、博士的论文抄袭和一些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教授、培训师、专家等人士的文章抄袭、课程抄袭频频在很多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上暴光,众多媒体连续或集中对一些抄袭事件进行报道,这在以往是不多见的。
 
众多媒体连续或集中对一些抄袭事件进行报道,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好就好在,它具有“一石三鸟”的功能和作用。
 
一、及时消除抄袭者所带来的侵权影响。
 
抄袭者的抄袭,其侵权影响主要包括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欺骗社会和公众,损害著作权人和关联人的利益、为自己捞取不该有的利益。这些侵权影响,从抄袭者的抄袭行为开始,就存在了,如果其抄袭行为和抄袭事实不被发现和揭露的话,抄袭所带来的侵权影响,将延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并会给其他非著作权人的关联人员带来间接的伤害。另外,有很多抄袭者也是借用了媒体,来传播、扩大其侵权影响的,因此,媒体对抄袭者抄袭行为的及时暴光,有助于及时消除抄袭者所带来的侵权影响。
 
二、让抄袭者受到舆论武器的猛烈打击。
 
抄袭是不道德的行为,是不诚信的行为;抄袭是不规范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抄袭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来讲,是一种破坏,抄袭是社会的一种恶性毒瘤,因此,对于抄袭,必须依法予以揭批和谴责。尤其是有一些教授、培训师,抄袭他人的作品,却恬不知耻、道貌岸然地在讲台上,给别人讲“诚信”、“规范”、“职业道德”,对于这类抄袭,则应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更严厉的揭批和谴责。无疑,对抄袭者的揭批和谴责,媒体是最好的阵地,媒体是最有威力的武器。
 
三、给还想抄袭的人以法网恢恢的震慑
 
一些人运用计算机和网络媒体,再用几个简单的替换、粘贴动作,就偷梁换柱、改头换面,抄袭告成。在网络为这些抄袭者的抄袭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也给一些著作权人获取抄袭证据,创造了便利;近期暴光的很多抄袭事件,就是一些人通过网络发现的。通过网络,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也发现其《规范性与创新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一文被20多人次抄袭,并追究处置;还发现多位教授、培训师抄袭其《精细管理工程》,也依法进行了追究处理。这么多法网恢恢的案例,给那些想抄袭的人,自然会带来一些震慑。
 
抄袭已经是一种见怪不怪的流行病了,抄袭已经对社会的公德和公平发出了严峻挑战,我们需要继续运用好和发挥好媒体在打击抄袭这种违法行为和丑恶现象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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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明简介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中国首位“签约总经理”(咨询师以企业总经理的身份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入选“中国改革开放30年行业百名功勋人物”;曾被评为2006年中国十大企业管理咨询大师,2004年中国十大培训师。 刘先明研究开发了“精细管理工程、企业文化建设正步走论、人力资源管理新思路+品牌客户服务管理体系”的“三位一体”的管理理论,上海铁路局、四川九洲电器集团、常德烟机、延安卷烟厂、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九寨沟管理局、黄山狮林大酒店等40余家单位借鉴了“精细管理工程”。 刘先明曾为大庆石油管理局、海尔集团、海信电视、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首都机场、上海铁路局、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总机械厂、山东墨龙集团、四川省电力公司、九江发电厂、洛阳热电厂、红豆集团、内蒙古移动、北京贝尔通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平煤神马集团易成碳化硅公司、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十工程总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720工厂、苏州胥城大厦、北京怀柔第一医院、东风汽车铁路运输处、山东瑞星化工集团、山东金洲矿业集团、山东华宁矿业集团、山东省潍坊地税局、新华联集团等企业提供了精细管理工程、企业文化、文化营销、客户服务体系等咨询、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