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彩电鼻祖”、“专利之王”的美誉遭遇近十年的持续亏损的窘境时,就算是创始人爱迪生,也肯定无力回天。
论汤姆逊的倒下
在家电业内,法国汤姆逊的名字曾经是权威、创新和榜样的代名词。
但不确定性才是公司真正的生存常态。2009年11月30日,法国传媒服务集团汤姆逊宣布,其破产保护申请已得到法院审批,这家由大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和埃利胡·汤姆逊共同创立的法国传媒服务集团,在金融危机汹涌的浪潮中也难逃厄运。
当“彩电鼻祖”、“专利之王”的美誉遭遇近十年的持续亏损的窘境时,就算是创始人爱迪生,也定然无力回天。汤姆逊头顶的创新光环退去之后,留下了什么?
创新“陷阱”?
可以肯定的是,创新精神曾经被汤姆逊发挥到了极致。
可能的得益于创始人留下的发明基因,汤姆逊在全球手握专利3.4万个,仅靠收取专利费,每年就可获得4-5亿美元的收益。这对于苦苦追寻“自主创新”的中国制造业,是天方夜谭一样的传说。
当然,这也是中国消费电子企业头上挥之不去的专利阴影:早在2003年汤姆逊就远渡重洋来到中国,向中国的DVD企业发出每台征收1-1.5美元专利费的强势信号,2005年汤姆逊又将专利收取的目标瞄准了中国的MP3和彩电企业,凭借着专利的“胡萝卜”和高额利润的“大棒”,汤姆逊在全球范围内疯狂扩张,在日本、韩国、中国等国家或建厂或授权,从此做起一劳永逸的“专利生意”。
然而,这种坐吃山空的做法让汤姆逊最终掉进了自己挖好的创新“陷阱”中,于是出现了“创新却不发展”、“有心创造、无力制造”的尴尬局面。随之而来的是企业经营颓废、严重亏损、人心失散——当专利成为汤姆逊的惟一救命稻草时,厄运随之而来。
都是专利惹的祸?
可以设想,慵懒的汤姆逊继续躺在专利的窠臼里,不解决自身经营模式的创新、专利价值的还原与释放,不转变经营思维、突破体制的藩篱,再多的专利也只能是烫手山芋而已。
专利是一把双刃剑,当专利成为暴利与垄断的简单工具、不能持续为社会创造价值时,技术就成为可怕的陷阱,变得人人畏之,其结果就是逼迫他人创新,弃如鸡肋,从而另辟蹊径。失去了真正和谐的合作联盟,丧失了产业链最具价值和创新活力的实践者与推动者,专利的“海市蜃楼”也最终将被束之高阁。
有人调侃的将专利二字做了这样的解释:用专长产生利润,并且是最长远的利润。而过去几年中的汤姆逊,却始终在用专长为他人做嫁衣,在自己“做茧”的技术陷阱挣扎、被捆绑继而沦陷。真是成也专利,败也专利!
这份礼,中国不要!
有消息称,法国政府已经开始派人四处与中国企业接洽,希望在中国找到汤姆逊的接盘者。过去两年中,中国企业已经给世界经济喂足了兴奋剂,许多我们曾经仰望的伟大品牌纷纷被中国企业当做廉价的美餐,似乎多一个汤姆逊并不为过。更何况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汤姆逊手中丰厚的专利资源将成为众多公司觊觎的珍宝。
但此时,汤姆逊的倒下,绝非是给中国企业幸灾乐祸或逢低吸入的机会,相反,我们面临的将极有可能是一个无法抛却的包袱。想想五年前的TCL海外扩张计划,不正是在汤姆逊身上铩羽而归的么?
法国人自作聪明的将汤姆逊抛向中国,绝非给我们送上一份大礼,与其前途未卜的替别人埋单,不如扎扎实实做中国自己的自主创新。至于汤姆逊的那些专利,就让它们与汤姆逊的名字一起,尘封进历史吧。
来源:中外管理杂志2010年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