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洗发水含致癌物质二恶烷事件,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报公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局依法组织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对相关产品进行抽检,结果显示抽检样品二恶烷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公众恐惧心态有所释缓。那些准备大规模下架的超市暂缓了行动。霸王产品危机风波也许成为过去时。然而对于精明和理性的消费者贴切此更怀疑:为什么霸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始终不公报:霸王二恶烷含量,莫非霸王产品的二恶烷是国家绝密不成?
作为稍有科学知识的人者知道任何有害物质,只要含量足够低,其对身体的损害是几近于零的。然而作为公众和消费者却都有权知道所购和使用的产品有害物质含量处在何种水平,从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风险性。
据《壹周刊》介绍购买并送检的三款霸王产品的二恶烷含量均为10ppm,而香港市民陈先生与香港通用公证行化验的含量为27ppm,而霸王公司发表声明《壹周刊》夸张失实,但由始至终却并未向消费者说明其产品二恶烷实际含量。
霸王公司在声明中指出欧盟及美国规定成品中二恶烷含量为20ppm以内为安全。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3月21日发表的官方报道:日常消费品的二恶烷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过100ppm在毒理学上是可以接受的。那么到底那个更具准确性和科学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没有明确,我们亦无法弄清。如果从消费者心理出发,有害物质当然含量越少越好。
对于霸王本人和大多数消费者都无意中伤和抵毁,更无加油添醋所为,然而对于危害到自身利益总得去维护,总不至于因为是一个民族品牌而对自己利益受损而不顾。过份的沥爱只会让其过于骄纵。只有指出其过才是真正对他的帮助。对于别人的怀疑和责问,首先是检讨自身,而非指责别人不当。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通报作挡箭牌,以强权去解决危机,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了解权全然漠视,无法让消费者进行明明白白购买,尽管可以阻档超市下架,却无法解决怀疑之心。了解消费者知情权,进而让消费者清楚明白购买,才是解决的正路。一味责怪媒体和别人问责,只会让霸王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