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商业社会下,对某些节假日的另一种诠释是:享受节假日的主体,大抵是属于某种弱势群体。譬如“3·8妇女节”,相对于男性,女性是弱者;3·15亦是如此,相对企业者,消费者属于弱势群体,尽管,我们歇斯底里地呼喊消费者时代。
然而,特定的节日,很容易变成一种仪式,一种习惯。尤其是,某个节日被某种特定的符号所代言时,这个节日仪式就更加形象、具体。
CCTV-3·15晚会,就是这种仪式。如果说,经历20年的CCTV晚会,是消费者心目中的维权第一品牌平台的话,那么,对于企业者而言,每年的3·15晚会,更像是一场煎熬,恨不得烧香拜佛祈求3月14日之后就是3月16日。
制度再规范,坦荡的企业,也对3·15有所顾忌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摊子大了,保不准哪就出了“意外”,消费者平常维权,工作好做,但中国人习惯在特别的日子抓特殊的典型,3·15这天,可就不好说。所以,一些企业在临近3月前,还会特地对应对3·15做特别的动员,甚至规定。更何况,这一天,还有CCTV的专门晚会。
作为消费者,我们感谢3·15,感谢CCTV-3·15晚会,尽管不得不面对弱势群体的身份,但终究还有一个可以揭露黑暗,分辨真伪的机会。如今的消费市场,无论是环境、特点还是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消费者看不见的所谓行业“潜规则”以及各类变相消费侵害,正成为新的消费-全球品牌网-困境。我们不去褒贬政府相关部门的3·15作为,但CCTV-3·15晚会,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作秀,至少,消费者很是欢迎。
每年,CCTV-3·15晚会都会曝光一两家大众耳熟能详的品牌,敢于拿大企业开刀,也是晚会赢得观众信任的重要原因。但,CCTV-3·15晚会能否始终坚持纯粹公益,也越来越成为公众心中的一个疑问。有限度或者说,在广告利益与公益口碑之间寻找某种平衡,会不会使得有选择有限度的曝光,成为无关痛痒的走过场?
更为糟糕的联想是,某天,企业在3·15这一天,不是关爱消费者权益,而是公关CCTV?
这,或者是当3·15被CCTV晚会仪式话最大的“杯具”了。
另外,CCTV只是一个媒体,对于涉及法律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消费者无法全盘寄托给一台晚会。CCTV-3·15晚会之后呢?难道只是为了等待下一年的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