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有再生资源基础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作为2011年全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我市日前起草《南昌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向南昌市商贸委反映。基本措施如下:
1.建607个社区回收站点
2.超9成社区要建资源回收站
4.新改建3个再生资源集散市场
建设再生资源标准化社区回收站点607个,其中回收点530个、回收站77个。规划城区按每2500户设一个回收点, 农村按2000户设一个回收点,每个回收点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在全市建设回收点530个。其中南昌县98个、进贤县82个、新建县76个、安义县28个、东湖区44个、西湖区44个、青云谱区30个、青山湖区50个、湾里区12个、高新开发区21个、经开区20个、红谷滩新区20个、桑海经济开发区5个。
根据商务部有关要求,对江西省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南昌市报废车辆回收有限公司两个汽车拆解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建成2条设计超前、设施齐全、技术先进的报废汽车系统拆解线,年拆解能力预计达到30000辆、废钢回收分拣加工达到10万吨。
根据规划重点新建和改建3个再生资源交易集散市场,即昌东(wedding veil)、昌西、昌南三个再生资源交易集散市场,年再生资源处理量200万吨以上,形成辐射全国的再生资源集散基地,将南昌打造成中国中部地区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