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缘何死灰复燃
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席卷了整个中国,甚至波及海外,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卫生的热烈关注和讨论。因为这一次事件,人们深刻地认识了“三聚氰胺”。
随着时间的消逝,当三聚氰胺这个词语就要渐渐淡出人们视线,逐渐从人们的心头褪去的时候,三聚氰胺又开始死灰复燃了:据说,2008年的一批问题奶粉没有销毁完全,最近又流向了市场。有关部门在30日召开了紧急会议,从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流通、生产环节的乳制品进行全面检查。
2009年以来,当人们渐渐对食品安全渐渐有信心的时候,在整顿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企业和个人置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于不顾,利欲熏心、顶风作案。一些地方查处了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这些案件都是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生产乳制品。
乍听起来,确实让人震惊!在2008年毒奶粉事件中一个又一个惨痛的教训,似乎没有能够唤起奶粉制售商人们的良心,这些人仍然执迷不悟,利欲熏心,知法犯法,明知顾犯。在事件发生一年多之后,这些人依然存在侥幸心理,想等“毒奶粉事件”的风头过了之后,再重新干起“老本行”,赚取不义之财。
然而,这些“三聚氰胺”毒奶粉缘何死灰复燃?
2009年的一些个案告诉我们如此的内情:这些不法奶粉制售商是运用了“偷梁换柱”的手段,将已检测出“三聚氰胺”严重超标的毒奶粉调换了出来,再予以调配加工,再售往外地市场。食品制售环节竟是如此不堪一击,任由不法分子玩弄于股掌之中,随意钻空子,能不令人震惊?
我们不禁要打上问号:既然质检部门在08年已查出这些奶粉“三聚氰胺”成份严重超标,为何还要封存在库房里,而不当即销毁?为何这些已封存的“毒奶粉”如此容易调包?这是否应该是当地食品质检部门的失职行为?
2008年“毒奶粉”事件影响如此恶劣,涉案范围如此广,相关当事人也被依法惩处了,可是为什么依然有人会心存侥幸?这又说明了什么?是有关部门对“毒奶粉”事件的惩处力度还不够,不足以达到震慑犯罪分子的效果?还是他们认为法律惩处就是“一阵风”,等风头过后就安全了,一切还可以照旧?
我想广大群众多希望,2010年的这一次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不再是“一阵风”。食品安全,依然是众人心头的魔咒,食品安全依然是个严峻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