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起
有记者从中国民航局获悉,民航局印发的《加强民航法治建设若干意见》强调,健全纠纷预防机制,要依法规范航空运输安全“旅客黑名单”制度,列入“旅客黑名单”的事项缘由、条件认证和办理程序要加以明确。
这是否意味着颇有争议的旅客黑名单时代真的要来临了?其实,对于公众而言,黑名单一次并不陌生,逃骗税者黑名单、食品安全黑名单、电子商务黑名单、农资黑名单、建筑企业黑名单、环保黑名单……甚至刚刚过去不久的五一小长假,就出台了旅游行业的黑名单,那些不文明的游客被列入了黑名单,那么就意味着从此这个景区不再欢迎你。
诚然,在这样的基础上,航空公司建立自己的“黑名单”,也不算什么先吃螃蟹了。只不过,这航空公司在吃螃蟹的过程当中,却存在着各种质疑,甚至非议。比如,在春秋航空公司在这方面就“躺中”了。
2007年,春秋航空首度引入“黑名单”制度;2008年,原厦航安全员范后军因为连续5次被厦航拒载而诉诸法庭,引发“黑名单”大讨论;2012年,春秋航空把“过度维权”旅客拉入“黑名单”又再度卷入舆论漩涡。这说明什么?如果你去坐了某个航空公司的航班,结果因为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你的利益受损,那么,总有那么一些人被航空公司认为“太较真”,要去讨个说法。于是,最后一般都是赔偿了那么几百来块钱。当时是痛快了,不久之后,当你再次去这个航空公司订票的时候,你却发现自己居然被列入了“黑名单”。这是不是一件挺悲催的事情?
“黑名单”的引入,本身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更何况这“黑名单”制度在国际航空还是那个也有惯例。不少欧美国家,也有“航空黑名单”制度,但都是基于航空安全的原因而设立,比如某些曾经携带着炸弹上飞机,准备图谋不轨的非法份子。这些在好莱坞大片里有太多的呈现了。当然,这个“黑名单”是不能与旅客的“过度维权”行为挂钩,更不能对维权的旅客进行“有罪推定”。
但是呢,我们当下所看到的“黑名单”却是航空公司方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如此“黑名单”,这制度本身就存在着程序上的不透明之类的瑕疵。而在实际当中,这“黑名单”却活生生成为了航空公司方面“专治各种不服”,专门对付“刺头”乘客,维护企业利益的工具。
诚然,对于这“黑名单”如何依法规范,如何黑得明明白白,这才是亟待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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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起,著名营销咨询机构——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战略新品志起未来商学院发起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顾问,2009年中国营销功勋奖获得者,2008品牌中国年度十大专家,2007科特勒中国最佳营销精英,改革开放30年中国策划标志人物,深刻影响中国营销的十大人物,中国创新营销论坛主席,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营销学会顾问,十多家著名财经媒体专家顾问。为200多家中国企业担任过品牌营销顾问。他在中国营销界提出的“品牌空间论”、“传播3.0”、“成长金字塔”模式和“红色智慧”等理论有着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