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起
日前,央视财经频道《是真的吗》节目播出一组有关草莓的报道,称该栏目组记者随机在北京购买的8份草莓均检测出含有百菌清和乙草胺两种农药。据称,前者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后者在国家的草莓残留物标准中并无登记,但相比欧盟标准,有的草莓超标6倍。专家介绍,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如长期食用乙草胺残留的食物,可能会导致乙草胺的代谢物中毒,有致癌性。
草莓有毒,这似乎在坊间早已有传说。而每到草莓季,即使是传说,大家也都是抱着很忐忑的心情去购买去品尝。这份忐忑既寄希望于自己购买的草莓没有太多的毒性,更在于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就吃那么一两回,总不会就这样遭了吧?
《是真的吗?》关于草莓的节目一播出,足以将公众的那份将信将疑打消,直接就是肯定的——是的,传说中的草莓有毒,不只是传说。而更可悲的事情在于,面对这些被媒体公布于众的“涉毒”食物,公众们的愤慨已经没有以往那么强烈的,而更多的则是一种调侃:偶尔吃一点,提高“免疫力”,“百毒不侵”指日可待。
调侃归调侃,草莓有毒这事情,对于有关部门来说,却不能像公众一种以调侃的心态去看热闹。诚然,如果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足以震慑犯罪,谁还敢冒风险铤而走险?据说,在美国,农产品在上市之前,都要经过FDA的严格抽查。对于农药超标的产品,无论生产厂家有什么理由,FDA都不允许上市,并对生产者进行巨额罚款和1—3年内不许上市的惩罚。在这种严格的规定下,农产品生产者不敢铤而走险,所以农药残留控制得很好。
相比之下,我们的犯罪成本太低了。即使就如央视这样的节目,播出了之后,依然没有谁会为有毒草莓负责,更没有谁因此而收到惩罚。而顶多也就是告诫大家,吃草莓要注意,吃之前最好百度一下清洗草莓的方法罢了。
当头顶上没有悬挂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生产者们有如何会有道德的血液?在唯利是图的商品经济时代,谁还会把别人的健康当一回事?更何况现实当中,还有那么多的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人情执法”等潜规则。
最后,还是那句老话,如果我们身边连一张安静的餐桌都放不下,这有关部门是不是该有所行动了?作为公众,要的绝对不是什么知道草莓有毒之后,如何吃才不会中毒,而是当我们想吃草莓的时候,可以毫无顾忌地去享受大自然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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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起,著名营销咨询机构——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战略新品志起未来商学院发起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顾问,2009年中国营销功勋奖获得者,2008品牌中国年度十大专家,2007科特勒中国最佳营销精英,改革开放30年中国策划标志人物,深刻影响中国营销的十大人物,中国创新营销论坛主席,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营销学会顾问,十多家著名财经媒体专家顾问。为200多家中国企业担任过品牌营销顾问。他在中国营销界提出的“品牌空间论”、“传播3.0”、“成长金字塔”模式和“红色智慧”等理论有着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