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禁烟成空文
CBCT志起未来品牌咨询机构董事长李志起
这下好了,卫生部发话了,2011年1月起,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这一信息时称,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提出的目标。
是该为这禁令叫好?那当然,至少咱们的有关部门已经有了这样的决心,要横刀直向烟民。不过,咋看起来,这刀也切得实在干脆利落,连“控烟”这个缓刑都没了,估计许多被切断了念想的烟民,只能看着昔日失控的“限塑”绝尘而去。
正因为如此,这道禁烟令是否能够一蹵即就?现实当中,却有着许多的不可行性。
为保护我国公民免受烟草烟雾的危害,我国政府于2003年10月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5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时至今日,我国仍没有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没有相关法令支持的禁烟会走向何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全面履行的期限在即,而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与全面履行公约的要求尚存在很大差距: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控烟法律;地方法规位阶比较低,禁止吸烟的场所有限且不统一,可操作性不强,不足以起到应有的法律效果。
那些烟瘾和陋习根深蒂固的烟民,是否就会在一纸禁令前止步?
君可见,某些商场、游戏机房、KTV,虽然禁烟标志随处可见,但服务人员往往“睁只眼闭只眼”,对吸烟的顾客视而不见。而在一些设立了吸烟点的场所,却找不到提示吸烟点位置的指示牌。
全面禁烟也非政府戒税就能解决的一揽子活。香港禁烟可谓成功典范,如今该地吸烟率已从1982年开始时的23%,降至2008年时的12%——这已是世界上最低的。香港在禁烟伊始,也曾引起一大争论:我们该以什么理由来禁烟?梁文道先生曾表示,如果从保护非烟民权利的角度出发,应该大力支持;但如果单纯地认为吸烟是一种陋习,就该被禁止,则有歧视与侵犯烟民权利的嫌疑。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政府戒税。烟民禁烟,首先得政府戒税。《人民日报》消息称,2009年烟草税利破5000亿元,同比增长12.2%。很显然,在2009年全国税收增长率为9%的情况下,烟草税的增长幅度大于总税收的增长幅度。
当然,我们都不希望禁烟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