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读”:2009最后的流行词?
北京CBCT品牌营销机构董事长李志起
不过,那个点名批评电视剧《蜗居》“靠荤段子、官场、性等话题来炒作”的广电总局某司长,还没有来得及发出“被误读”的声音,就遭到了炮轰,甚至遭到了网友们的“人肉搜索”。
同一时期,更雷人的新闻则是“重庆法官:因公醉死可算工伤”。咋看这新闻,横看竖看都觉得别扭,这喝酒误事,都已经成为共识了,就连咱们公司也有出差期间禁止喝酒这样的规定,为什么现在居然“因公醉死”也可以升华到“工伤”这一高层次上去了。
显然,被质疑是难免的。
另外一个更显然的事情则是,很快就有人站出来说,这是“被误读”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当“因公醉死算工伤”还没有尘埃落定,那边更南方一点的城市深圳却有了活生生的案例——因工醉死也要申报烈士了。话说,“因公醉死”的确是国情,为安慰家属而把“酒精考验”的交警申报烈士,实在可笑。
这样的“被误读”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中国减排不需资助系外媒误读”;
中国财团10亿收购曼联,也有可能是一种“被误读”。
不过有意思的是,这个估计可能是为了赚点报社绩效积分而撰写了这条全球“新闻”的《世界新闻报》记者之一尼尔·阿什顿遭到曼联俱乐部禁止采访的惩罚。
不过,理由是阿什顿一周前曝光了俱乐部过去两年花费9400万英镑的明细内幕,而不是“收购新闻”。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是在没法通达背后的真相的时候,我们也就只能够“被享受”现在的表象了。
如果“被误读”是一种流行,我倒是希望那个“重庆首例重症甲流患者:住院1个月花17万”这样的新闻是“被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