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剿匪” 马云岂能只是福尔摩斯
这是阿里集团就内部贪腐事件交出的首份答卷,面对这份答卷,舆论的声音似乎大都倾向了阿里这一边,舆论认为在社会普遍腐败存在的大背景下,宗教一般文化下的阿里,也难以免俗,然而阿里巴巴痛下杀手,这使得公众不禁为阿里的反腐决心叫好的,为其自揭家丑的勇气叫好。
阿里同时还写了一封公开信,信中有如此的一段:1-6月份,集团廉正部、集团内审合规部共查处违规员工28人,移送司法机关员工7人,外包人员3人。随着对腐败行为持续不断的打击,部分小二以及外部店家之间涉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空间受到显著遏制。
如此说来,阿里的腐败问题,由来已久。而阿里在“剿匪”方面可谓卯足了劲,先是成立了廉正部,用以处理内部不正当利益输送问题,再是出台《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其对财务利益、关联交易甚至接受礼品、款待等都有详细规定。结果呢?各种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甚至越禁越厉害,如同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不得不令人反思。
而当我们再回头看看阿里的“剿匪”模式的时候,同时也发现了一个很是有趣的现象:每每有此类事情出来的时候,阿里方面都口口声声地认为,高管也对这些事情负责,倒是最高层们,在道貌岸然地当着福尔摩斯的时候,全身而退。如果按照阿里的“剿匪”,既然“店小二”们闯了祸,这管理层要对此负责,那么,马云们是不是也该对此负责?而不是在事后写写公开信,说说什么“一路风光在险峰,阿里人,在路上”云云!
在有明确规定的公务员违纪违法尚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法律环境下,阿里严惩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似乎是无从谈起。而就目前的情况看来,各电商平台内部的腐败违法案例,都是自己关起门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无疑是削弱了惩罚腐败的力量。如此一来,顶多只会给公众认为,原来高管也是高危行业的看法罢了。而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背后的制度和规则设计等深层次的问题或者才是马云们该重视的。
李志起,著名营销咨询机构——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志起未来商学院发起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顾问,2009年中国营销功勋奖获得者,2008品牌中国年度十大专家,2007科特勒中国最佳营销精英,改革开放30年中国策划标志人物,深刻影响中国营销的十大人物,中国创新营销论坛主席,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营销学会顾问,十多家著名财经媒体专家顾问。为200多家中国企业担任过品牌营销顾问。他在中国营销界提出的“品牌空间论”、“传播3.0”、“成长金字塔”模式和“红色智慧”等理论有着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