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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快放开那馒头吧 (2012/7/10 11: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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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快放开那馒头吧
李志起 CBCT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 www.lizhiqi.com
 
    201141,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商场、超市、零售商店和摊点以外,同时具有固定加工场所和固定工艺流程,传统低风险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加工许可管理。近日,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向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备案审查意见称,该办法存在擅自创设“加工食品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违法内容,应在30日内予以修改或废止,必须停止执行。
 
   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甘肃省有关方面对于生产加工馒头的食品小作坊以自创的办法进行了管理,在出发点上当然无可厚非,这也应该是该办的事情。只是在这里,这样的做法诚然不合法。
 
    据悉,只有在特殊情况之下,按照严格的程序,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才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而食品安全法第29条明确规定,在对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的主体是国家,而非地方。如此一来,不管是从资格上,也或者从内容上,这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置的“加工食品许可”这一纸红头文件,都是违法的!
 
    在这一点上,难道他们会不清楚?诚然,在这些监管者心目中,这红头文件却不是一般的红头文件。在他们看来,这更像是一副灵丹妙药,是他们创意地开给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副药!有了这副药,再难的监管,再复杂的情况,都不在话下。这药效如何?老实说,不敢恭维,只有500多家愿意去配合“试用”这药!
 
    诚然,在他们看来,这副药还有一个重要的副作用。那就是如果有食品安全事件不幸发生在他们的监管范围内的时候,一旦被许可对象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这监管部门还能以“已经对被监管者进行了许可监督”来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或者这副作用才是有关部门最看中的。
 
   这种企图一纸红头文件就一劳永逸的作为,与无作为又有什么区别呢?而在这背后,我们还应该质疑的是,这小作坊在领取加工许可的时候,不知道是否会产生费用,如果有,那这问题更严重了,这与城管牌遮阳伞没有什么差别了。
 
   所以说,这懒政式的红头文件,还是快快把那馒头放开吧!切实履行监管者的职责,有为而治,才是根本。
 
 
 
 
李志起,著名营销咨询机构——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志起未来商学院发起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顾问,2009年中国营销功勋奖获得者,2008品牌中国年度十大专家,2007科特勒中国最佳营销精英,改革开放30年中国策划标志人物,深刻影响中国营销的十大人物,中国创新营销论坛主席,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营销学会顾问,十多家著名财经媒体专家顾问。为200多家中国企业担任过品牌营销顾问。他在中国营销界提出的“品牌空间论”、“传播3.0”、“成长金字塔”模式和“红色智慧”等理论有着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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