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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被“月饼税”了吗 (2011/8/30 1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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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被“月饼税”了吗
李志起 CBCT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 www.lizhiqi.com
 
中秋节渐渐近了,路上提着月饼提袋的人也渐渐多起来了。说起来发发月饼,可以算是在这个传统佳节里公司对员工的一种人文关怀了。而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之下,当人们听到公司发月饼也要缴纳“月饼税”的时候,会觉得多么的不可思议。
 
过个中秋,团个圆,吃个月饼,也要上税?别惊讶,这是有法可依的事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各公司中秋节所发放的月饼在缴税范围内,需要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工资内,然后按照工资标准的个税进行扣除。除月饼外,单位所发的大部分福利都需缴税,如果有公司违规没有缴税,若有人举报,会进行相应处罚。
 
税法规定,应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单位发放的月饼,提供给员工的免费一日游,均应作为应税所得与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税。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点我们都懂。只是在“月饼税”这事情上,总是让人觉得心里别扭无比。
 
如此说来,如果单位发月饼了,可别屁颠屁颠拎起就走,而是要多问多打听,核实一下你的月饼扣税了没有,是“税前月饼”还是“税后月饼”,如是“税后月饼”,你方可心安理得地拿走,如是“税前月饼”,那么你可能有两种选择,一是拒领,一是主动缴税。如若不然,在万家团聚、花好月圆的中秋佳节,你还要冒着偷税漏税的风险吃这份月饼,既破坏了美好的节日气氛,又违反了国家法律,多不值当啊!
 
而为什么大家都会对“月饼税”心有芥蒂,大概也和月饼这个包装过度价格虚高有关。试想一下,如果用同样的材料去做包子,估计一盒三四百大洋的月饼,做成包子能卖出三四十已经很不错了。而“月饼税”的本意却是让大家按照三四百的基点来缴税。你说,这让大家情何以堪。
 
这也难怪,当大家第一次听说“月饼税”的时候,多数的人反应大抵是希望用领回来的部分月饼以实物的形式抵税。比如,吃掉月饼剩下盒子来抵税,或者把双黄莲蓉抠一个蛋黄出来给公司算是缴税……如果不允许实物纳税,建议税务局开设B2C电子平台,拍卖月饼钱款纳税;税金反正还要二次分配,请税局指定本人月饼税分配对象,本人亲自送月饼……能冒出如此想法的网友都很有才!然而,月饼也要缴税的点子,是不是更“有才”?!
 
    咱们这个月饼都吃了几千年了吧?在这个如此有历史文化底蕴的节日里,为国家延续一种宝贵精神的时候,还要上税?如此说来,即使韩国把咱们的什么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等通通拿去申遗了,也不足惜了。谁叫咱们忙着靠老祖宗留下来的民俗节日来多整点税呢!
 
李志起,著名营销咨询机构——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志起未来商学院发起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顾问,2009年中国营销功勋奖获得者,2008品牌中国年度十大专家,2007科特勒中国最佳营销精英,改革开放30年中国策划标志人物,深刻影响中国营销的十大人物,中国创新营销论坛主席,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营销学会顾问,十多家著名财经媒体专家顾问。为200多家中国企业担任过品牌营销顾问。他在中国营销界提出的“品牌空间论”、“传播3.0”、“成长金字塔”模式和“红色智慧”等理论有着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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